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(以下或简称“警采中心”)就本次采购项目的相关货物和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,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投标。
本次招标范围包括:上述招标货物的供应、运输、安装调试、培训及售后服务。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,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、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(详见第五部分“采购需求”)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,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。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确定之处,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,否则,由此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。
1.4. 履约时间: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,完成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。
接受投标时间:2023年2月2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(北京时间)。
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:2023年2月2日 09时00分(北京时间)。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,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文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也将被拒收。
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(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三达路299号),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准时到场参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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